财务处服务指南

作者: 时间:2011-02-28 点击数:

一、           报销工作

1、   现金报销时间:为方便教职工报销费用或借款,财务处每周二、三、四(早830-下午300中午休息)办理报销付款。教职工报销需付现金超过2000元的,请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处,以便备足现金。

2、     现金报销时要准确填写“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报销审批单”,此单填写内容齐全,不得涂改,要附正规的原始凭证,方可办理。

3、     现金借款时要由经办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由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借款业务。

4、     报销固定资产、图书和低值易耗品时需要到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填写验收单,待验收入库后可办理付款。

5、     转帐和汇款:教职工因购买物品或支付费用需用银行汇款和转帐支票时需提供对方的户名全称、开户银行、账号、正规的发票、(若固定资产、图书和低值易耗品需验收单)、购销合同复印件,领导审批后随时办理汇款转帐。

二、   学生收费工作

1、     学生收费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2:30(中午休息)

2、     学生交费方式:现金或划卡

3、     有退费的学生必须携带交费的收据方可办理。

三、   各部门费用管理工作

1、     各分院及部门上交代管经费和现金支付代管经费时间为每周二、三、四(下午230止)

2、     代管经费需转帐或汇款支付的办法同上。

四、   固定资产验收工作

固定资产验收时间为每周一、周三

注:1、各部门报销发票名头为“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2、个人经费单笔报销金额超过2000元的原则上一律转帐支付。

资产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版权所有©沈阳工学院 https://www.situ.edu.cn    通讯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沈阳工学院资产财务处    联系电话:024-56618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