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经校领导批准,资产财务部定于12月1日至12月30日,对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盘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盘点部门 |
具体时间 |
1 |
信息与控制学院 |
12月1-2日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月3-4日 |
3 |
机械与运载学院 |
12月7-8日 |
4 |
能源与水利学院 |
12月10-11日 |
5 |
生命工程学院 |
12月14-15日 |
6 |
基础教育学院 |
12月17-18日 |
7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2月21-22日 |
8 |
创新学院 |
12月23-24日 |
9 |
后勤保障部 |
12月28日、 |
10 |
教学管理部,党群,督导,招生信息部 |
12月29日 |
11 |
行政,财务,图书馆 |
12月30日 |
二、要求:
1、各单位要对本次盘点给予高度重视,在接受盘点之前进行一次自查,明确资产保管人及存放位置。
2、各个单位须指定一名兼职资产保管员,并根据时间安排提前准备好资产台账,在盘点过程中与校资产管理员核对账目及实物。
3、资产管理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联 系 人:钟育秀
联系电话:5661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