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暂付款和个人借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06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了严肃财务借款纪律,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针对目前学院个人借款数额过大,暂付款长期不清,学院决定对2014年11月以前的个人借款和暂付款进行全面核对、清理。

一、清理借款的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1月30日

二、清理借款的范围

2014年10月15日前在学校资产财务部借出的现金和银行转账未归还发票的款项。

三、借款清理程序

1、借款人与资产财务部核对自己的借款情况,及时报账。

2、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报账冲销借款手续的,请写明详细原因及还款计划,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暂缓处理。

四、清理借款措施

根据沈工财务发[2014]1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账冲销借款和归还借款的,且未能说明原因及还款计划的。资产财务部暂停其相关经费的再借款并自2014年12月起,学院每月将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款归还其所欠款项,直至还清其所有借款为止。

   望各部门给予配合,及时核对本部门的欠款情况,及时销账。

 资产财务部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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