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1年末学院资产财务处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年终盘点,现将固定资产盘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部门 |
具体时间 |
1 |
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 |
11月14日 |
2 |
督导处、财务处 |
11月15日 |
3 |
能源系、社科部 |
11月16日 |
4 |
装备与运载学院 |
11月17日-11月18日 |
5 |
基础部 |
11月21日 |
6 |
信息与控制学院 |
11月22日—11月24日 |
7 |
办公室 |
11月25日 |
8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1月28日——11月30日 |
9 |
军体部 |
12月1日 |
10 |
图书馆 |
12月5日—12月6日 |
11 |
校园管理处、机房 |
12月7日 |
12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2月8日-9日 |
二、盘点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盘点工作,明确各单位的盘点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请各部门在上述盘点时间前整理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
3.要求实事求是、数据准确,杜绝弄虚作假,如有做假现象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三、本次盘点业务联系咨询电话:6618097
资产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