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09年末学院责成校园管理处和财务处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年终盘点,现将固定资产年终盘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部门 |
具体时间 |
1 |
装备分院 |
11月4日-11月6日 |
2 |
能源系 |
11月6日 |
3 |
信息系 |
11月9日—11月10日 |
4 |
基础部 |
11月11日 |
5 |
管理系 |
11月12日——11月13日 |
6 |
社科部 |
11月13日 |
7 |
军体部 |
11月16日 |
8 |
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督导处、学生处、财务处 |
11月17日—11月18日 |
9 |
图书馆 |
11月19日—11月20日 |
10 |
办公室 |
11月23日 |
11 |
校园管理处、机房 |
11月24日 |
二、盘点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盘点工作,明确各单位的盘点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请各部门在上述盘点时间前整理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
3.要求实事求是、数据准确,杜绝弄虚作假,如有做假现象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三、本次盘点业务联系咨询电话:8745767
校园管理处
财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