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11-20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做好2009年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2009年学院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的编制内容及分工

(一)、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收入:由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分别根据2009年的工作计划预测财政拨款项目的拨款收入。

2、学费、宿费收入: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3、各种培训、考试、联合办学等收入:由各主办单位分别按照培训项目编制。

(二)、支出预算:

1、各教学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教学、办公、培训、实验室及设备维护等经常性费用支出预算。

2、各行政机关处室及图书馆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办公经费及所负责的相关业务支出预算。

3、各单位需要购置教学及行政用固定资产的(资产单价在800元以上),需填报2009年固定资产采购预算表。(见附表)

(三)、基础数据:

要求由各单位据实填列,其中招生就业处应预测2009年的招生人数。

二、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

1、各单位将完成的部门预算电子版于2008年12月5日前报至财务处。

邮箱:hanli2003@126.com 。财务处汇总编制2009年学院财务预算。

2、各单位的一把手为预算编制的第一责任人。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力求全面、合理、准确,经部门集体讨论决定。

3、部门预算一经审定,年度内原则上不允许改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的严肃性,不重报、漏报,保证本部门2009年各项工作完成 。

4、各单位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要求实事求是,不考虑往年收支基数。同时要详细说明预算支出项目的编制预算依据。若没有预算依据的,学校将不考虑上

报金额。

附表:2009年部门预算申报表

财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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