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8 点击数: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还没申报的小伙伴们要抓紧时间啦,以免由于未及时申报影响个人信用或造成经济损失。

资产财务部个税汇算咨询服务

2020年度个税年度汇算申报期间,资产财务部安排专人为全校师生提供咨询服务,如您在填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也可直接到图书馆207房间手把手教您现场填报,让您汇算申报无忧。

联系电话:56618097

联系人:王思思

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陆。

2.添加银行卡信息,如果退税金额超过1万元需添加一类银行卡。

3.准备好2020年度收入相关数据以便核对。

4.补充或修改完善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填报中的注意事项

1.年终一次性奖金在汇算申报实际操作过程中可分别选择“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计税方式让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二者比较选择应纳税额小的计税方法进行申报。

2.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根据规定可在个税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3.有未申报的收入或未足额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可在汇算申报时补充申报。

4.教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均应申报汇算清缴

登录个税APP根据操作步骤计算是否可以退税或需补税,补税金额不足400元或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12万元的无需补税。

5.使用“申报表预填服务”

建议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进行填报,如果对预填数据没有异议,系统将自动计算补、退税金额。

再次提醒: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的后果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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