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贵重仪器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7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提高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贵重仪器设备专项检查工作请各被检查单位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单台(件)价格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人民币10万元的仪器设备;

3.单台(件)价格不足人民币10万元,但属于学校稀缺、精密的仪器设备。

二、检查对象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三、检查时间安排

11月23日至27日,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各单位。

四、检查内容

1、设备管理方面。检查设备日常管理、使用管理、档案管理、设备维修等情况。

2、卫生环境方面。检查设备放置场地及设备完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卫生管理等情况。

3.使用效益方面。检查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时间、服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功能开发等情况。

五、检查要求

1.被检查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配合检查工作,根据附件检查表准备相应材料,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2.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检查材料,不得伪造、虚报数据或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将根据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3.各单位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查找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管理规范。




资产财务部  教学管理部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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