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10-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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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沈抚示范区分局的通知,沈阳工学院由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经研究,我校自2023年10月1日起,所有对外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等项目,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目前简易征收的增值税税率为3%。
简易计税办法征税实施后,学校科研项目税费按到款额4.5%收取。
如国家税收政策或学校规定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资产财务处 科技处
202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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