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物资采购行为,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方便各单位采购通用仪器设备,资产财务部按照《合格供应商评定办法》文件精神,通过一年的合作和考察,并邀请有关单位参与评审工作,确定以下2家单位为我校第二批合格供应商,现公布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主营业务 |
厂商性质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1 |
沈阳金冠希科技有限公司 |
日立、NEC品牌投影机及配件 |
经销商 |
季本强 |
13998273264 |
2 |
沈阳天锐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 |
经销商 |
郑兵 |
13591664666 |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如发现在采购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等问题,将取消资格。
全校各单位对合格供应商均享有监督权。
监督举报电话:56618099
资产财务部
2015年6月30日